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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制度

1.如何获得发票
(1)三国印刷网所有订制均可选择“普通发票”和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“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,下单时可自助开取。
(2)一个订单对应一张或多张发票,发票会随每次货物一同发出。
(3)发票金额含配送费金额。
(4)如果您是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,请如实准确填写单位名称、注册地址及电话、开户行及银行账号,如提供有误造成退票的情况需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资料参考:
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,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单》,附件3)。
《申请单》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。
经认证结果为“认证相符”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经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第十五条 《申请单》一式两联: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;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。
《申请单》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。
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《申请单》进行审核后,出具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单》,附件4)。《通知单》应与《申请单》一一对应。
第十七条 《通知单》一式三联: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;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;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。
《通知单》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。
《通知单》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,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。
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《通知单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留存的《通知单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,不作进项税额转出。
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《通知单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,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。
红字专用发票应与《通知单》一一对应。

2.设置发票信息
(1)“订单详情”页面点击可选择发票类型(普通发票、增值税发票)、发票抬头(个人、公司),发票内容(明细、印刷品),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。
(2)如果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:——发票抬头可选择个人或公司名称;——发票内容仅限商品名称(例如:单页、画册、印刷品)。
(3)如果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,您在下单时需录入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: ——单位名称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);——纳税人识别号(必须是您公司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,一般为15位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);——注册地址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);——电话(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);——开户银行(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);——银行账号(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)。
请注意,一个三国印刷网账号原则上只能关联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可选择商品明细
3.开发票的注意事项
(1)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(2)不同物流中心开具的发票无法合并。
(4)使用优惠券支付的金额不开具发票;订单中使用50元(含50元)以下的余额,不开具发票,积分商品不提供发票。
(5)一个订单对应一张发票或多张发票。。
4.换发票
您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因三国印刷网的原因所致票据抬头、内容或金额错误,请在自开票日期起30日内与客服人员联系
,由客服人员为您办理换发票事宜,往返快递费用由三国印刷网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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